费舍尔在脑中做了一些简单的打算,没过多久教堂的大门便再度打开了,端着干净餐具的伊洛丝重新走了回来,只不过对比离开时,她的手上又多了一些被冻得不成样子的野菜。
“那个……费舍尔先生,我刚刚才想起来你到明天我将餐具买回来的之前都不能吃东西,那样实在是太可怜了,就算是母神也会感到同情的,所以我采了一些野菜回来给你吃,这样你今天就不会饿死了……”
她将洗好的餐具放回了告解室对面教职人员休息的小房间里,直到现在她第一次打开面前小房间的房门费舍尔才发现那小小的屋子里放了不少充满生活气息的东西,而不是放在外面。
看起来,这家伙真的是一个修女而不是假冒的,从这个小小的细节费舍尔便能看出这一点。
对于生活在教堂内的修女而言,自己的任何生活物品都不能随意摆放来玷污外面的教堂,所以通常在使用完任何物品之后都要整整齐齐地放在自己那堪称狭小的生活居所之内,以此来证明对母神的尊敬。
不过,话虽然是这么说,但看着伊洛丝满脸热情地将手中冻得柔软的烂菜放到自己面前的时候,他还是会产生一种对方是在喂牲口的冲动。
费舍尔肩膀上的埃姆哈特都看不下去了,连忙对着伊洛丝说道,
“我真的怀疑这家伙就算不死在风暴里也要死在你的手上,这玩意人类吃不了的。”
“可是我之前才吃过呀,味道还可以,应该吃不死人的才对。”
伊洛丝苦恼地看了一眼手中的野菜,随后自己先张开嘴咬了一口,虽然那野菜颇凉冻得她直吐舌头,但她还是快速地咽了下去,看着费舍尔说道,
“你真的不尝尝吗,可以吃的。”
费舍尔苦恼地摇了摇头,随后站起了身子来将已经半干的白色衬衫给披上,对着眼前的伊洛丝说道,
“没关系的,我可以自己出去找一点吃的,你不用担心我……对了,我现在受伤有一些严重,可能会在这里待上个几天,可以吗?”
伊洛丝握着手中的野菜,愣愣地点了点头下意识地就要答应下来,可是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教堂之内是神圣的场所不能随意住人,如果他想要留下来的话便只能住在二楼的钟楼那里了,
“当然没问题,只是……”
她刚刚才开口提醒费舍尔这件事情,费舍尔便已经先一步对着伊洛丝多解释了一句,
“放心,我会住在钟楼上面的,不会住在教堂内的。”
“哎?那……那就没问题了。”
伊洛丝颇为讶异地看了一眼眼前的费舍尔,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知道自己想要说的话语,她费力地用大脑思考了一两秒,随后才得出了相应的结论,对着费舍尔询问道,
“等等,费舍尔先生也信母神吗,为什么……会对教堂内的事情这么了解呢?”
费舍尔披着衣服走到了门口,听到这话却摇了摇头,微笑着说道,
“我不信母神教,只是小时候在离教堂很近的地方住过很长一段时间……那里和这里一样,曾经也住着一位十分和善的修女,我与她相熟。”
果然如此
“你之前在教会里长大的?”
实际上,费舍尔刚刚走出教堂就有些后悔了,之前在飞鱼号上抵达北境的时候他就觉得北境的风格外刺骨,而还没有买任何御寒衣物的他刚刚离开了教堂便觉得寒冷逼人。
他长呼了一口气,看着口中有形的雾气散开,一边寻找着周围能吃的东西,一边回答起了埃姆哈特的疑问,
“是教会学校,不是教会……我不信母神。”
“嗯哼,可能吧……你知道在你们西大陆的人类社会里许多母神教的信徒也会做很多坏事,他们喜欢钱财、美色,但却将这些欲望包裹在自己虔信者的外壳之下,相比而言,你这家伙虽然喜欢淑女但还算是一个好人,比那些教堂里的神职人员更像一个教徒。”
“一个人拥有美好的品德与他是不是信仰母神毫无干系。”
“嗯哼,的确是这样,但我觉得小时候教会对你还是有一点潜移默化的影响的。毕竟你看,过去了这么久了对于教会学校里你印象最深的竟然是一位貌美的修女,简直完美和你那管不住下半身的形象相对应啊!很难说她和你说的其他话有没有顺着她的美貌进入你的心底……”
“闭嘴。”
费舍尔面无表情地拽住埃姆哈特的书身将他朝着路边的雪堆丢去,吓得他惊叫着在半空中旋转着好几圈才停下来,
“你你你,每次被我说急了就喜欢动手动脚的!你是不是欺负我没手?你等着,等我哪天长出手来了我让你好看!”
气呼呼的埃姆哈特就连费舍尔的肩膀都不上去了,就一直飘浮在他的耳边絮絮叨叨的,倒也让萨丁女国的冬天多了几分热闹的感觉。
刚刚经历过了风暴的森林并不安静,费舍尔往里面没走多久就找到了猎物,是一只落单的雄鹿,费舍尔没费多少力气就将它杀死了,毕竟他掉进海里的时候流体剑还放在自己的裤兜里没有遗落,有流体剑在它再怎么跑都逃不过费舍尔的魔爪。
等费舍尔扛着已经失去意识的雄鹿准备往回走的时候,他主动问起了关于月兔种的事情,本来还在气头上的埃姆哈特是死活都不打算开口的,但被费舍尔激将法一样的“你不会不知道吧”再度气得上头。
都不需要费舍尔仔细开口问,他便将六族之中的月兔种的社会情况全部告诉了费舍尔,
“月兔种是跟随霜王子一起去到北境中部的种族,他们和史莱姆种一样,是六族之中最智慧最灵巧的种族。月兔种之所以叫月兔种不是因为他们耳朵上出现的月牙形缺口,而是因为他们在古代的时候是夜间行动的生物。”
“传说月兔种能凭借月光找出隐蔽起来的宝物,还能通过月光看穿人埋藏在心底的秘密,月公主因此非常喜欢这群毛茸茸的小兔子。结果她的兄长霜王子使坏一样地从她手中抢过了月兔种,并将他们带离了雪山,气得月公主偷偷将他在霜雪凤凰树上的屋子给烧了。”
“在三位凤凰之子在北境消失之后,月兔种与史莱姆种并没有如同苍鸟种与巨魔种那样虔诚地想要返回霜雪梧桐树,相反,他们觉得在雪山下面住着也不错,所以到现在他们的身影在北境各处都依然活跃。”
费舍尔扛着雄鹿一边走一边想,但他还是比较疑惑“史莱姆种”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亚人种。
史莱姆种是西大陆人给这种亚人取的名字,在北境语里它们叫做“刻侬巴”,意为“聪明的胶体”,而“史莱姆”是西大陆近代小说家在自己奇幻小说中创作的虚构怪物,在这里借来翻译北境这种独特的亚人种。
在小说中,这种没有固定形状的怪物全身上下都是由一种充斥着强酸的果冻状物质构成的,它们身体的强酸性能轻易地溶解盔甲、兵器……额,近几年来似乎还加上了喜欢袭击年轻美少女的设定,就和西大陆人魔化哥布林种的操作一模一样。
“史莱姆种啊,那可是一个了不得的种族,虽然长相有些奇怪,就像是装满了一个湖泊的果冻一样……但无疑他们都有一颗天才的经商头脑。他们热衷于做生意,各式各样的生意,传说他们为霜王子带来了数不清的财富,还为他造出了北境最早的商船。”
“史莱姆种就像是你们西大陆神话传说中喜爱财宝的巨龙一样,不仅贪得无厌还毫无底线,这也是月公主最讨厌的一点……听说只要钱给得够多,他们连自己族内的印记都能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