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他的身后,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几天之后朱丹才敢找机会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反对越城和宝爷开公司的事?”
他反问:“你知道他们开的是什么公司吗?”
“听琉璃说,好像是烟草公司吧。”
越珒冷笑道:“傻瓜,不是烟草,是鸦片。”
朱丹这才醒悟过来,怔怔望着他眨巴眼睛,一丝不安漫上心头,嗫嚅道:“你也别急,抽空再找他谈谈,哎呀,你别臭着脸,我看着害怕。”
他微笑着将她揽入怀里,柔柔地摸着她圆圆的后脑勺问:“现在还害怕吗?”
“害怕。”
“嗯?为什么,我笑了呀。”说着笑容更大了些。
“是不臭了,但你这转变得太快了,也有点吓人,笑里藏刀一样。”
越珒愣了愣,无奈道:“唉,你比越城还叫我头疼。”
朱丹撅嘴道:“你不该拿我和他比。”
“头疼。”
“啊?”朱丹踮起脚摸了摸他侧面的头发,因够不太着,不慎扯下一根黑发。
“疼。”
小报上刊登了一篇指桑骂槐的文章,作者红鸳在文坛也算小有名气,文章通常都是邮寄到报社,本人从未露脸过,传闻是名男作者,无法求证,毕竟传闻往往是不可信的。
她这样写道:预备结婚的恋人提前住在一起,还未有夫妻之名,先有了夫妻之实,时代虽较从前开放许多,然而不恪守妇道者,贯乃妾室之命,难登大雅之堂。
那红鸳又言:男人一旦得到了这个女人的全部,就再也没有了娶她的动力,不即时抛弃,是还有些许情分,但一点情分也不足以支撑他去迎娶她进门,近来就有这样一个活脱脱的例子,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望广大少女以某影星为戒,莫要结婚之前做越轨之事,抱憾终身。
这一篇文章说不出好坏,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在琉璃眼里却是刺她的一根针。一面读一面气得直跺脚,读完了便将报纸一条一条撕碎,披衣穿鞋,打算跑去报社找那位信口雌黄的红鸳算账。
越城从背后将她抱住,哄道:“登都登了,现在去阻止也为时已晚,再说人家也未指名道姓,未必说的是你,你现在去,岂不是不打自招,供人素材再写一篇稿子?”
琉璃恨恨道:“那就由他们这样诋毁我?你你是不是被他说中了心思?”
越城认为她现在是狗急了乱咬人,撇撇嘴,眼神躲闪道:“你这冤枉我了不是,要不是讲好了等春天的时候和大哥一起举办婚礼,我明儿就把你娶回家来,你不信?要不我今晚就带你回去。”
她坐到他的腿上,勾着他的下颌确认,“当真?”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他佩服自己说谎不带脸红心跳的能力,是泡在女人池里练出来的本事。
而红鸳其实是他的旧情人,故意用了他熟知的笔名来写这篇文章,他冷落了她太久,她闹意见了,写文章来骂他负心倒也是她一贯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