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睡不着,要谋算的事情太多,头回干这一行,虽然很新奇,但是吧,前路漫漫该咋走,我的清白如何守,还有老攻那个醋缸子,我滴老腰会废掉……”
七天前,黎倾从柴房里出来,拖着病体,不小心走到前院露个脸,引得一阵吸气声,不少人口水掉一地。
老鸨意识到这是个商机,很快给他安上花魁的名头,让他躺床上好好养病。
前几天昏昏沉沉的拔出体内毒素,结果……黎倾彻底清醒后,刚下床就被老鸨拽去弹琴。
这些天没怎么出门,他对拾花院还不太了解,除了老鸨和伺候他的两个小厮,跟其他人都不熟。
也不妨碍黎倾为拾花院定下一个商业计划。
日后,这里落到三岁手中,相当于落到他手中,不能再干那种生意。
不如把拾花院打造成一个高端风雅厅,没事儿办个诗会、品鉴舞曲、与读书人们一同吟诗作赋比对子……再弄一些麻将、扑克牌等等小游戏,照样能赚钱。
如此一来,姑娘们卖艺不卖身,还能预防妇科疾病,完美!
黎倾在脑海中勾勒一下拾花院的发展前景,美滋滋入睡……
另一边,距离庆云城三十里外的峡谷处,青山寨的土匪包围住几辆马车。
沈颂骑着黑色骏马,眉眼锋利,神情倨傲,周身气势逼人,一身黑色布衣被他穿出久经沙场的嗜杀感觉。
手中长剑自然地挽个剑花,冷眼看着从马车里下来的中年男人:
“我们不伤人命,在场的一人一百两过路费,给完钱才能走人。”
中年男人擦擦额头的汗水,妈的,胡老板坑他呀,跟他说庆云城非常太平,他轻而易举的相信,甚至还在夜间赶路,没想到这里有土匪!
难道胡老板跟这些土匪有勾结!?故意引他过来?
秦有粮抬起头,借着火把的光芒看清了沈颂的脸,此人好生熟悉:“这位小友,咱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沈颂早就知道他是谁,不然也不会大晚上不睡觉,出来打劫这个奸商,往粮食里面掺沙子坑骗百姓,吃进去的就得吐出来:
“呵,确实见过,秦叔叔的女儿是我那位好弟弟的妾室,算下来咱们还是亲家。
本大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名沈颂,字承砚!有印象吗?”
自打离开沈家,沈颂经受不少磨练,成长许多,看着一点也不像曾经那位嬉笑自在的纨绔大少爷,秦有粮表示差点没认出来。
花魁今日不营业4
听到提醒,秦有粮想起来了,这是头狼崽子啊!
沈家都能被他咬掉一口肉,他这小喽啰……再次后悔走这条路:
“哈哈哈……原来是承砚贤侄,多年未见,贤侄愈发英俊了,看在咱们两家还有姻亲的份上,不知可否……”
话还没说完,寒光一闪,沈颂手中的剑挨着他的脸飞落到地上,打断了秦有粮的话:
“当然不可,秦叔叔,看在咱们两家有姻亲的份上,您这条命比别人贵,值一千两。
寨子里的兄弟缺衣少粮,麻烦立刻掏钱,别让大家等太久。
对了,秦叔叔后头几辆马车内装的好像是粮食?
我看您也别往庆云城运了,还有几十里路,多麻烦,侄子体谅您,直接搬进山寨,您带着空车走,省力气!”
秦有粮被他一剑吓得瘫坐在地上,既然商量不成,他带的打手也不少,应该有一搏之力。
一炷香后,青山寨的人扛起粮食一袋一袋地往山上搬,车队一行人都被结结实实绑在树上。
沈颂面若寒霜地站在秦有粮和打手们面前,嗤笑一声,出言嘲讽:“切,不自量力!”
秦有粮顶着一张被揍成猪头的脸骂骂咧咧:
“沈承砚,你别太过分,堂堂沈家大少爷,净做一些土匪的勾当,小心我告诉你爹,啊——”
沈颂抬手削掉他一缕发丝,眸中划过杀意,目光沉沉地警告:“别在我面前提那个糟老头子,不然……老子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秦有粮这回彻底怕了,不敢再造次。
沈颂压下眼底的烦躁,收回手中长剑,转身牵着马往山寨里走。
没走几步,与青山寨的军师撞上,对方刚从庆云城喝完酒回来,酒气熏天。
沈颂一把薅住他的头发,咬牙切齿道:“云军师,商量好的打劫计划,你去哪了?我这么忙,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你倒是挺闲!”
云翳打着哈哈说道:“嘴馋,去城里喝个酒,大当家的,庆云城有件大事,你想知道吗?”
沈颂松开他的头发,两人并肩往山上走:“什么大事?”
提起这个,云翳神情激动地摇晃着沈颂的肩膀,说话间口水都要喷出来:
“承砚,我今晚听到了这辈子最好听的琴曲,心情那叫一个澎湃!
我打听了,弹琴的人是拾花院花魁,还是个男花魁,据说长得那叫一个人间绝色。
当然,他长什么样子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一手好琴艺,格外吸引我。
承砚,你懂吗?你懂我的坚持吗!?我认为,我和黎公子就是那暂未相遇的伯牙子期!
我俩需要一个见面的机会,彻夜长谈,探讨琴艺,他即将成为我未来的知己!!!”
沈颂很淡定:“……”关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