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完全看清他的眉眼时,季挽的心脏不禁跟着微微一缩。
这人的眼神压迫感好强,眸子里的墨色极重,像是有浓重的阴云在滚,偏偏五官又英俊完美得过了头,面部的每一寸线条都像是用玉石完美雕琢刻画出来的,深邃而凌厉。
季挽被惊艳得一时没有言语,也没有听到身后四面八方的小声议论。
“这小学弟什么来头啊,上来就跟路神搭讪。”
“看着奶乖奶乖的,没想到胆子这么大。”
“拜托,路神可不是谁都愿意搭理的,今天他都拒绝多少人了,那张沙发就跟有结界一样,谁靠近谁不幸。”
“怎么也没人提醒他一下,一会被路神拒了多可怜啊,我已经开始替他尴尬了啊啊啊。”
“………”
众人议论的背景音里,沈景已经走了过来,看着一站一坐僵持的两个人,刚要寻个由头把季挽领走。
下一秒,耳边却先传来一道熟悉的男声。
“可以。”
这是整个晚上,包间里大部分人听到路寂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声音低沉,却不冷漠,像张蓄满张力的弓弦,抑制着随时都要决堤的晦暗情绪。
作者有话说:
宝子们,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来看看预收【协议结婚的老婆香爆了】以下是文案~
迟雪洱穿书了,穿成了古早耽美文里跟富商大佬联姻的炮灰受。
彼时他才二十岁,面容精致瑰丽,漂亮得蛊惑人心,只可惜是个泡在药罐子里的命数,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水晶玻璃美人。
跟他联姻的大佬金尊玉贵,气质禁欲,初见面时一双冷眸不带丝毫情愫:“我工作比较忙,婚后可能没那么多功夫陪你,你要学会自己打发时间。”
迟雪洱看着眼前这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感觉一下就能把他抱起来的冷峻男人,突然一阵咳嗽,苍白的脸蛋微微泛着红晕,漂亮的眸子水波荡漾,像是要哭了:“我,没关系的。”
大佬霜寒的面色微顿:“……算了,我尽量抽空多回家就是了。”
迟雪洱知道大佬有个白月光,并且最终会为了白月光将他无情抛弃,他也不在意,用尽一切办法在婚姻存续期间攒够他后半辈子养老的小金库,然后在白月光回国时,拍拍屁股走人~
婚后的生活哪哪都好,大佬对他也算可以,会手把手教他跳舞,会把他抱在腿上,一口口啄他苍白柔软的脸颊。
除了有一点,大佬在那方面太不知节制了,仗着自己腰好活好,经常……
迟雪洱都不好意思说!
日子过得舒坦,但迟雪洱也知道这不过是白月光出现前的甜蜜假象而已,他沉醉其中,却也头脑清醒。
终于,在白月光回国的那一日,迟雪洱知道自己的豪门富太太生活到头了,晨起在大佬额头上印下最后一吻,带着自己的小金库跑路了。
他躲到了一个碧水黛瓦的古镇里,租了个带花园的小别墅,提前过起退休养老的悠闲小日子。
但天不假人,即使他躲到这里,还是被大佬的白月光逮到,趾高气扬地对着他逼问:“别以为你们在一起过了一段时间他就是喜欢你了,你不过是我的替身罢了……”
迟雪洱看着他咄咄逼人的嘴脸,刚要反驳,却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晕倒前还依稀看到大佬匆忙赶来,惊惶失措的面孔。
醒来时他又回到了熟悉的白色病房,大佬坐在病床前,紧握住他的手放在唇边亲吻,英挺坚毅的眉眼间满是后怕和疼惜:“怀孕了还乱跑,你要心疼死我。”
迟雪洱微微张大嘴巴:?
也没人告诉他,他穿的是一本生子文啊?
沈景的脚步停在半路。
啥?他没听错吧?
可以?
这是路寂那冰块家伙说出来的话吗,他长嘴了?
不是,他竟然回应了别人的要求,并且还同意了?
沈景站在原地,露出跟包间里其他人同款凌乱且震撼的表情。
季挽对此浑然不知,他在离路寂不远不近的位置坐下,这沙发好软,人坐下就像陷进一团超软的棉花糖,可太适合他这种懒人了。
季挽舒服地在上面扭了两下。
沈景看着这全无危机意识的小学弟,表情复杂。
转而又去看旁边的路寂,这大神刚才回答完季挽那句话后,很快又切换到日常省电模式,低头继续刷起了手机。
眼前这情况哪里还需要他打什么圆场,沈景觉得自己真是瞎操心,伸手拍一下路寂的肩膀:“路寂,小学弟既然坐你这了,今晚他就归你管了,好好照顾人家啊。”
手机屏幕散发着幽幽的蓝色冷光,将在上面滑动的修长手指映得苍白,路寂低垂着眼,很轻地“嗯”了一声。
沈景也就说个场面话,没想到还能得到这大神的回应,颇为意外地扬一下眉。
今晚的路寂话好像有点多。
坐在旁边的季挽听到他们的对话,好奇地侧过脸朝他们那边看一眼,原来这个人就是传说中的路神啊。
果然是校草,高岭之花。
够帅,也够高冷!
沈景扭头看过来:“我记得你叫季挽?”
季挽身体立刻坐正一些:“是。”
沈景笑着点头,拎起桌上一瓶rio递给他:“既然来了就好好玩,别拘谨,学长学姐们都很好相处。”
季挽接过那瓶酒,很乖地点头:“谢谢学长。”
沈景没再多说什么,转身回了自己的位置。
刚坐下就被旁边的男生抓住衣服逼问:“靠,什么情况啊,路神竟然没把那小漂亮给冻走,还让他坐下了,今天太阳也没打西边出来啊。”
沈景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兴许是看小学弟单纯,怕太冷漠了会伤人家的自尊心吧。”
男声翻个白眼:“拉倒吧,你说的这人是路神吗,那刚才也不是没有更乖更楚楚可怜的小学妹跟他搭讪,你看他有蹦一个字出来吗,就差没直接在那张厌世脸贴张生人勿近的纸条,让围着他打转的人都能离他八百米开外才好。”
沈景喝一口酒,轻笑:“哪有你说得这么夸张,路寂就是话少了点,也没你们以为的这么不近人情吧。”
男声耸肩,对他的话表示不置可否:“那是因为你跟他住一宿舍,接触得多,你都不知道他平时看我们这一干人等的眼神有多冷漠,好家伙,大夏天的跟他共处一室,空调钱都能省了。”
沈景拿酒瓶跟他碰一下:“别说废话了,喝了去唱歌。”
经过这个小插曲,男生本来想在季挽身上动的小心思也只能无奈作罢,喝了酒,转身投入到旁边的喊麦大队里。
现在唱歌的是刚才穿红裙子的学姐,唱的是《匆匆那年》,跟原唱的空灵婉转不同,她的声音偏沉偏沙,是另一种不同的味道,也挺好听的。
季挽跟着哼了两句,又低头看向手里的鸡尾酒,是刚才沈景塞给他的。
小巧精致的透明玻璃瓶里,色彩鲜亮的液体剔透晶莹,季挽拿在手里转着圈看,撇撇嘴,还是放回面前的玻璃桌几上。
“不会喝酒?”
突然响起的声音把季挽惊了一跳,侧过头,发现本来一直在低头玩手机的路神不知何时朝他看过来,即使在如此昏暗的光线下,一双眼睛仍然黑亮如曜石星辰。
季挽没想到他会主动跟自己搭话,毕竟传闻中的他可不是一般的矜贵和高冷,是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