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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1 / 2)

陌生的眼,陌生的脸,却偏偏如此熟悉,漂亮的,破碎的,是鞠千尚喜欢的东西。

这一刻无需标志物,无需照片,无需回忆,他本能地认出了这个人。

于是鞠千尚弯起眉眼,露出灿烂明媚的笑,他抹去他眼角的水珠,温柔而包容:“兰琛,好久不见。”

兰琛感受着眼尾冰凉的温度慢慢合眼,轻声应道:“嗯。”

鞠千尚缓缓贴近暧昧的呼吸喷吐,他抬起对方下巴,意味不明:“你监视我。”

自从上次交谈,鞠千尚躲了兰琛三周,他有点烦,不太想继续接触这个人。

尤其是用爱情这种复杂的东西,他在想其他的法子,比如……义结金兰?

事情发展到这种程度,鞠千尚总有种不好的预感,兰琛给他的感觉远远比李文栋危险。

呵,李文栋不过是个自大的蠢货。

兰琛对鞠千尚太过纵容,有时候他甚至会觉得不用这么多的弯弯绕绕,直接表明目的,对方也会直接拍下他的画,以天价拍下……被人藏起来的,《深蓝》的真迹。

但那怎么可能呢。

与其向一位深恶的资本家谈钱,不如去找那个单纯的小粉丝,那位也是个富家少爷。

兰琛被突如其来的亲昵搞得不知所措,任谁前一秒看见暗恋对象寻死,下一秒又被对方贴贴,都无法冷静下来。

但兰琛何许人也,他深知这个人秉性,只对有趣的事物投以注视。

于是兰琛平静地给了足以勾起人兴趣的回答:“正如你监视我那般。”

鞠千尚抚摸的手指微微停顿,下一秒自然地下滑挑开兰琛领口露出半边的扣子:“兰先生……真会开玩笑。”

指尖流转,微微痒酥酥麻麻如同触电,流淌的河水里,他们都有点狼狈,衣裳湿透,贴在身上并不舒适。

鞠千尚还是没能找到灵感,但很显然此时此刻已经不再适合做这种实验。

他走上岸,二人并肩而行,沉默着并没有说什么。

兰琛没有问他为何做出找死般的举动,鞠千尚也没有问对方是如何发现他监视了他。

我监视着你,正如你监视着我。

多么刺激的事啊,鞠千尚笑得更开心了。

穿越麦田的长长田垄,林荫小道,灌木丛生,野草疯长荒凉僻静的地方,他们遇到了熟悉的人。

李文栋,和一位年轻的青年。

第49章 试探

◎谎言之下◎

惊才艳艳的天赋者纵使到了中年也依旧风华正茂,他保养得极好,眼尾没有皱纹。

看上去和普通的成功人士没什么区别,他们在野草地拥吻,杂乱的激动的抱着彼此,混乱的呼吸起伏,大胆而无序。

另一鞠千尚看不清的脸,但不重要,就算看见了也记不住。

鞠千尚并没有围观这种事的癖好,正想换条路,还不等转身视线猛然被一身体挡住。

鞠千尚挑眉,这才想起好玩的事。

如果没记错的话,系统给的剧情里李文栋的金主好像就是兰琛吧,什么大家族的少爷,混世魔王。

虽然那些词,真的在见过真人后很难联想。

鞠千尚带着兰琛走到榕树后躲起来:“兰先生不去捉奸吗?”

兰琛嘴唇微,最后冷笑一声:“不去。”

有钱人果然冷酷啊,面对这样的事都没反应。

“兰先生和他……也是这样……”

鞠千尚属实好奇,他想问的话还没有完整说出来,便被打断了。

兰先生肉眼可见地皱起眉,一向冷酷的脸上罕见的有几分压抑的怒气,他神色淡淡没有将半分视线投注在灌木丛后调情的两个人,冷淡而自然:“没有过。”

兰琛又解释道:“亲吻也没有。”

“哎?”鞠千尚这下是真的惊讶了,兰琛该不会不行吧,“这样啊,那兰先生为何养只小雀儿呢。”

二十多年的岁月,此前兰琛对于李文栋的了解仅仅只是鞠千尚的学长,从没接触过,但是这个人将他和那个人联系在一起。

虽然不知道原因,但似乎只有这样才让鞠千尚与他有了联系。

这是一个和以往都不太一样的遇见,一个新的开始。

于是兰琛并没有解除误会,他垂眸不动声色随口胡诌:“他唱歌能治失眠。”

兰琛的失眠从来都不是歌声能够治愈的,它源于一场不断上演的噩梦,无法斩断,无法消弭。

鞠千尚想起系统看的小说,这确实是很霸总的理由。

鞠千尚半靠在树干上,眨眼:“这样的话,兰先生有点亏哦。”

兰琛不知想到了什么,冷酷的脸慢慢柔化,有了几分温情,嘴角露出一丝明显的笑意:“不亏,有你。”

尽管这样说着,他的眼里却有着浓重的悲伤,连带着肩膀微微塌下,看上去单薄而孤独。

今天的兰先生有点奇怪,鞠千尚不欲深究,他散漫地调侃没心没肺显得虚假:“兰先生这样,李老师会伤心的呢。”

兰琛一如既往,他平静而深邃,抬眼静静看着鞠千尚,为他摘掉落在左肩的枯草屑,他像一个古老的绅士微微弓腰,克制而礼貌。

不像一个人,而像一段程序,这是鞠千尚此时此刻对他的评判。

他对鞠千尚的耐心与包容仿佛刻进dna,所以并不在意这听起来像是嘲讽的话。

真心与假意有时候很难分辨清楚。

“可以亲吗?”

鞠千尚被这突如其来的询问搞蒙了,他怔了一瞬反应过来,兰琛应该是想对李文栋报复回去。

“你知道的,这一点也不霸总。”鞠千尚靠在树上时要比兰琛矮,他微微仰着脸,游刃有余,依然一副掌控者的姿态,“霸总可不会在这种时候询问哦。”

当鞠千尚注视别人时,他的眼睛永远都是温和的,深情款款如一汪春水,令人忍不住地想要回应。

被水浸过的唇经过太阳的暴晒已经恢复正常的色泽,不再惨白,它深红,饱满,如同鲜艳的玫瑰花,如同恶魔抛出的橄榄枝。

然而最终,兰琛只是轻轻低头,在那双灵动的眼眸之上落下一吻。

他亲吻他的眉心,不带欲望,如同虔诚的信徒朝拜他的神明,从此献上他的忠诚。

森林里独行的饿狼,最终还是躲过了魔王的勾引。

鞠千尚叹息,他摸了摸眉心拿出原本的说辞:“兰先生,这可是我的初吻,你要负责哦。”

事情有变,但谁让鞠千尚任性呢。

兰琛沉默许久,偏开视线:“骗子。”

声音太小,鞠千尚并没能听清,但也能猜到,在这个什么都很迅速的世界,人类的情感不值一提。

交往是欲望与欲望的宣泄。

像他和兰琛这样的该是老古董。鞠千尚不喜欢和人有身体接触,他的第一次接吻是和小宣。

那个单纯的,虽然有点秘密的青年。

他曾卑劣的,恶毒的,想要去利用,想要去学习他身上某些属于小白花的特质,以此来模仿,来吸引另一个人。

亦或者小宣是鞠千尚找的另一个退路,青年身上透露的财富气息并不比兰琛差。

他为自己找的,属于自己的金主,但或许在那段称不上关系的日子里,是男朋友。

他们接吻,无关欲望,仅仅是试探与逗弄。

到最后,鞠千尚放弃了这个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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