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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1 / 2)

“怎么会。”隔上半分钟,他才漫不经心地开口,“不过是因为,只有你能和我聊一聊她。”

“你也不配和我聊她!”聂西泽双手环在胸前,警惕防备交织着轻蔑。“你在生意场上,也会用这么卑劣的手段吗?鸡鸣狗盗巧言令色暗渡陈仓,你做的这些事,敢说出去给别人听?”

沈时晔听完这一串极尽抹黑的用词,神色仍旧十分平淡,“我已经让过你两年了,阿泽。二十四个月,七百三十天,足够我做完一份百亿美金的跨境并购案,而你依然说服不了自己,难道这样还要怪我吗?”

“两年……你在我面前装什么正人君子?!”聂西泽冷冷地一笑,“你会让我,也不过是因为不够喜欢。如果真的喜欢,你怎么会这么大方?两年前你留意她,是因为吊桥效应,危难之下的肾上腺素给了你错觉,回到香港繁花锦簇,你当然就淡忘了。哪知两年后再遇见,她变得更出众,你便又觉得新鲜了,是不是?”

他企图攻心,但沈时晔脸色沉静,没有丝毫游移不定。

“也许这样的推断会让你好受点,可惜不是。”

在鸟架上栖息的爪哇禾雀被他们争吵的声音惊醒了,张开绒羽扑簌起来。沈时晔目光毫无迂回地望过去,“阿泽,我一直很清楚,是从哪一瞬间开始。”

是从哪一瞬间开始,他站在窗台下无意一瞥,留意到别人养的那一枝花。

“你知道,两年前我去珠岛,是因为伯父伯母终于松口让我为大堂哥扫墓。为了表示尊敬,我没有带自己的车队和安保。沈振膺也许觉察到了什么,但他没有开口,因为我这个继承人在他眼里是消耗品,走了一个,他年富力强还可以培养下一个。结果后面发生的事,你也知道了。所以一开始遇见顾影,我并不信任她。她声称是你的挚友、生死之交,只令当时的我更加防备。我告诉她——我们这种家庭里的人是不会有生死之交的,连血亲都会被金钱、权力和仇恨异化,何况一个陌生人?”

聂西泽轻哼一声,“你小看她了。”

“我的确小看她了。”沈时晔不知道想到什么,脸色柔和下来,“我那样说,她当然很生气。为了试她,我给了她埃克森的私人通信卫星代码。这条代码一旦发出去,如果先被香港截留,我会得救。但是如果先被珠岛的人截留,他们就会找到我,她也会被灭口。我把这些毫无保留地告诉她,没有指望她真的去做什么。毕竟谁会用自己的生死来赌博?不发,她绝对安全无虞,我也未必会死。发了,她却有性命之忧。”

“但是她发了。”聂西泽笃定道,“所以在所有人都以为你回不来的时候,你可以全身而退。”

“她发了,毫、猎场上的击杀猛兽的时刻,“西泽,其实最开始,我不是喜欢上她,而是喜欢上她对你的感情。这么多年,我只见过这么一个人,可以为自己信奉的教条践行到死。你不知道自己拥有过最珍贵的东西,在这一点上,我要谢谢你。”

下雪的天气,即便到了深夜,天际也泛着亮白色。

陆莹云放着伦敦的行政套房不住,一定要来挤顾影的小床。有一搭没一搭没营养地聊到三点钟,陆莹云昏睡过去,顾影静悄悄起来,点起灯摸到厨房,一边烧水,一边倚着流理台发呆。

夜深人静,窗外只有大雪压断树枝的簌簌声。

手机屏幕突然亮了,上面弹出来一条信息。

【没睡?】

【开窗。抬头。】

顾影愣了一愣,来不及踩上鞋,跌跌撞撞扑到床边,脚趾撞到茶几的一角。十指连心的痛意中,她双手发了抖。推开窗棂的一瞬间,深雪之上,青色路灯之下看眼腕表,从善如流地“嗯”一声,“天快亮了,是该走。”

说是这么说,但她依然眼巴巴地用目光黏着他,而他的脚步也没有挪动。

和他安静地对视了几秒钟,顾影轻轻吞咽一下,识大体地开口,“回去吧,你需要休息。明天我上完早课,坐第一班火车到伦敦,记得来接我。”

“不巧,明天八点我已经在去埃及的航班上。”

顾影愣了一下,来不及失落,“这么急?”

沈时晔勾了勾唇,“本来昨晚就该走的。”

为什么没有如期出发,当然是因为他要当面亲耳听她的答复。

顾影低垂眼睫,口中已经念念有词地算上了,“现在离八点还有三小时,回伦敦平时一小时但是现在雪天路滑再加半小时,从伦敦市区到希斯罗半小时,再除掉准备起飞的时间,那我们总共还剩下……”她委屈地抬起瞳孔,“四十分钟。”

沈时晔被她可爱到,好笑又无奈地垂眼,“怎么这么会算数?”

“我宁愿不会算数,这样就可以心,她看见了黑衣矜贵的男人。

隆冬时节白雪覆盖的剑桥,浓雾在平原上无边无际地弥漫,像拜伦诗歌里的梦境。楼下的冬青树叶片落尽了,雪花穿过萧瑟的枝桠,无遮拦地落在他的鬓发、肩上。这么冷的天,他是敞着大衣的,只为了护住怀抱里那一束娇艳的鲜花。

凌晨三点,他穿过深雪浓雾,走过远山,肩披雪花带着花束——

只为了带着第一缕阳光,等她清晨的答案。

chapter 29

在剑桥上学的时候,沈时晔并没有多少和女孩约会的兴趣。他当然也没有体会过,在女孩楼下苦等一夜的滋味。

但如果说十分钟他还在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有些太荒唐,那么在顾影开窗的一瞬间,这些疑问全部都烟消云散。

像文艺电影女主角的第她分车门,指甲深深扣进真皮内饰里面,全身都在表示反抗,“谁说要跟你走?”

沈时晔垂眼瞥她一眼,二十四小时,他已经不知道做了多少件错事,桩桩件件都在她身上。

沈时晔抽完最后半截烟,弹了烟蒂,兀自垂眼笑了笑。

今天送顾影,本来是直接送她回公寓楼下的,到了地方,她又不肯下车,说害怕引狼入室。他任劳任怨掉头去研究所,她气性却比他还大,甩上车门头也不回地走了,令他又吃了一记脸色。

这种事拿出去讲给别人听,人家都不能信。但是,她下车时那张硬绷的表情,被雪冻成蔷薇薄红的鼻尖耳垂,被宽大围巾遮了半张脸也挡不住的怒气冲冲……

他仅仅回忆了片刻,心里就觉得可爱可怜,完全没有办法跟她生气。

——因为那围巾也是他的,被他半逼半哄地戴上去,沾着他的气息,一圈一圈缠绕住了她细致柔腻的颈。那上面有几点樱粉的印痕,蔓延到锁骨处,因她生得太白,显得更加明显。

这印痕不知是昨晚还是刚才留下的。也许都有,像水粉画一层叠一层,只不过画家是创造的心,而他只有占有的欲。

是在拂去后视镜上积雪的时候,在里面看清了自己倒影,沈时晔才发现自己原来正在微笑。他在里面与自己安静对视几秒,笑意在唇边隐没下去,如昙花一现。

再上车时,他没有了目的地,就在剑桥郡里漫无去处地打转。但他对这里太熟悉,即便闭着眼睛也可以找到来时的路,从叹息桥沿河行驶,经过圣三一,到了一条被积雪封住的小巷,索性直接弃了车,在深雪中跋涉前行。

今天见顾影之前,他刚刚结束公务,因而此时仍是一身正装装束。一双浅口手工皮鞋,最讲究的皮质,最精湛的工艺,但并不合适用在雪地里行走,走到地方时,他的鞋袜已经湿透了。

被敲门声引出来的佣人看清是他,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先生,这么晚了,怎么一个人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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